10月26日,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结束公示,至此,建筑学院所有类别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结束。
为保证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,学院成立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制定《hy590海洋之神平台建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。9月中旬,各班级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,开始进行综合测评,统计出综合测评结果,并于9月底初步完成奖助学金评审前期准备工作。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严格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分两个阶段进行,首先由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初评,然后报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。评审委员会先后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,认真审核每一位初评对象材料,并逐一进行讨论,评审工作执行严格,程序合规,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1名、省政府奖学金1名、国家励志奖学金19名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名、国家助学金93名和社会类奖助学金23名获奖学生,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,顺利完成奖助学金评定任务。
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全院师生全力协作、共同努力的结果。奖助学金的评定不仅会让更多的学生严格要求自己,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从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,更是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到学院每一位学生身上,切实把党、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传递给广大学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