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购物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背后,隐藏着哪些法律问题;网购物品侵害人身权益时,消费者应该向谁主张维权。为让同学们更加了解网络交易中的法律,法学院“三元法学论坛之网络交易的法律规制研究”讲座于12月18日晚七点在法学院二楼多媒体教室举行。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担任主讲,法学院关涛教授担任主持人。现场座无虚席,气氛热烈。
“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,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。”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四条为起点,从法条起草者的角度,杨教授从其立法背景,法条结构层次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读,并就网络服务平台、销售者、消费者三者之间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。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与《侵权责任法》36条的逻辑层次相比较,就两者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说。“法条要细细读,里面有很多东西可写,自身还要勤奋,我每天早上六点半起来写东西,你们才二十几岁更应该这样。”谆谆告诫的话,让同学们学习到知识,更为同学们注入奋斗的力量。
网络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并不只是生活的便利,也使得关注网络交易背后的法律问题更加凸显。只有从实际出发,学习生活中的法律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思维与科技一起延伸,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法治社会。